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94号)要求,现就开展 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 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
3. 申报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
二、申报时间
自5月6日开始,至5月20日截止。
三、主要工作
1. 企业遴选。请严格对照《评定标准》等要求,对培育库中的企业进行对标找差、查漏补缺,进一步梳理排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并组织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2. 企业申报。请于5月6日起组织企业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dxplat.com)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3. 审核报送。请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认真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并于5月21日前线上报送。
4. 评定推荐。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公示和认定,对通过初审的五星级上云企业向省工信厅推荐。
四、有关事项
1. 请各地工信局对照《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迅速组织培育库企业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发动工作。
2. 请各地工信局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上传、审核、报送等工作。
3. 请各地在4月10日前将符合本次星级上云要求的初排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报市局信息化发展处。
联系人:信息化发展处从红梅,联系方式: 84338716, 邮 箱:sqxxhtj@163.com。
附件:符合本次星级上云要求的初排企业名单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9日
注:《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星级)》、《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五星级)》下载地址:附件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doc
附件2: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rar
附件3: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星级).rar
附件4: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五星级).rar
附件:
符合本次星级上云要求的初排企业名单
县区 |
企业名称 |
拟申报 星级 |
现有 星级 |
是否 规上 |
企业数字化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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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企业数字化有关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是否通过两化融合贯标、创成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省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省市智能车间以及企业应用MES等软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