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打造高技能人才成长平台,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艺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决定开展2021年宿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
1.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
(2)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3)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提供场所、设备、人员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资金支持。
2.领办、创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人员,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政府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中青年专家)、江苏技能大奖、省技能能手、市“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市大工匠(工匠)、市技术能手等荣誉或奖励,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创优方面。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生产实践,或研发、创作新产品、新工艺、新作品等,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2)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或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使用上取得突破,有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
(3)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开展后续试验、应用推广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4)授艺带徒方面。主动传授技艺、培养技能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为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
(5)传统工艺传承方面。在整理、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挖掘传统工艺技艺,开展技艺传承、宣传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企业首席技师
申报人必须爱党爱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绝技绝招绝活,行业(企业)高度认可,能带领技工团队攻克重大关键技术障碍、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生产质量通病等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2.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牵头提炼先进生产工作(操作)法,对提高产品质量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编制标准工艺、创新作业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胸襟宽广,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中多人已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二、申报数量
各县(区)各推荐上报1—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和2—3名企业首席技师候选单位(个人);市直各部门,以系统为单位申报不超过1个;各职技院校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每校申报不超过1个。
三、申报评审程序
1.企业申报(或推荐)。企业结合本单位技能人才发展情况组织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所有申报单位(含驻宿垂管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各部门所属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直各主管部门。
2.材料审核。县(区)人社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或由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署“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3.专家评审。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全市共确定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0名企业首席技师人选,并组织公示。
4.发文公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文公布,兑现资金补助。
四、激励措施
对认定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2万元;对认定的市企业首席技师,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2000元。所需资金从市人社局部门预算中列支。
五、相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政策引导,在做好平时支持培养工作的基础上,优先从本地区主导产业中发现、选拔和推荐,聚焦服务全市“6+3+X”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重点企业。各县(区)推荐上报情况纳入年度总体目标考核。
2.单位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需提交《宿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作室全体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专利证书、项目鉴定报告、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个人申报企业首席技师,需提交《宿迁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见附件2)、个人技能工作综合报告(含技能水平、技术成果、事迹简介等,1000字以内,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范围同上)。可同时附报简短视频工作场景资料。
3.请各地各单位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档)报(发)送市人社局能建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翟浩,84359030,电子邮箱:sqnjc123@163.com。
附件(请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