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通知”(苏科资发〔2020〕11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10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20〕8号)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组织以上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申报组织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以上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
2.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具体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和受理工作、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市直单位由该单位科技管理职能处室按照以上标准审查,并由该市直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3. 2020年实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网址:http://210.73.128.81)同时进行的申报方式,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网上确认后提交。
二、其他要求
宿迁市科技局将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估后择优向省厅推荐申报项目,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未参加专家评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请各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后填写《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月28日前推荐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洪泽湖路130号409室)。有关项目指南请到江苏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
省限额申报名额:
1.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杰青项目5项(宿迁市);
2.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1101—1108除1106、1108外各1项(宿迁市区);
3.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8项(宿迁市区);
4.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指南通知要求,医院项目不超过所报该类项目总数30%,请各医院单位先按去年申报数组织并进行排序,项目排序清单报我处。
联系人: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李明 李冬冬 84358715
农村科技处 杨皓宇 杨耀东 84358661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