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水人〔2020〕1号
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市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市职称办工作部署,决定对宿迁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现就推荐宿迁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
1、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本专业(学科)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业内认可度高;近年来有创新科技成果或较高的学术成果。
3、能够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工作政策,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4、评委库成员推荐人选应在岗在职。
5、评委库成员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行业有带头作用的优秀人员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6、现评委库成员中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可继续推荐。
7、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突出贡献专家、市“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等优秀人才可优先入选评委会专家库。
二、推荐程序
1、推荐人选应由单位推荐,推荐前要征求群众意见,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实填写《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报。
2、宿迁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单位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报批后,确定入库人选。
三、相关要求
1、申报专业:评审专家库分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施工建设三个专业(学科)子库,请申报人在推荐表“专业特长或研究领域”栏目中注明专业(学科)类别。
2、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申请评审专家资格。
3、《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评审委员库花名册》电子版(请登录宿迁水利网—公告栏中下载)及纸质件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至市水利局人事处407房间。
联 系 人:龚甜甜 联系电话:0527—84399058
邮 箱 :361692022@qq.com。
宿迁市水利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