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市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潜力,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宿迁市众创空间备案办法》(宿科发〔2020〕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我市2020年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科技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开展本地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组织推荐工作,负责对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和实地核查,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
二、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在宿迁市内注册,并在各地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实际开展运营满1年以上。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宿迁市众创空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进行装订,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
三、各申报机构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地科技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组织推荐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并出具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五、请各地科技部门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市级众创空间推荐表及申报材料(纸质原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陈 宏 84358662
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李伏善 84358818
邮 箱:sqkjgxc @126.com
附件:1. 宿迁市众创空间申请表
2. 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3. 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4. 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5. 2020年度申报市级众创空间推荐表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宿迁市众创空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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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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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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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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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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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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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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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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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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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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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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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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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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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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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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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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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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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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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包括运营机构及建设主体介绍,运营机构与建设主体之间互动机制;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运营管理制度介绍,众创空间盈利模式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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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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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孵化场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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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场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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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有 □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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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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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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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工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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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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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办公场地或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众创空间总面积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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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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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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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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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导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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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设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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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额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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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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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介绍:包括孵化场地、管理团队、创业导师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及服务情况,天使投资(种子)基金(资金)设立及使用情况,服务模式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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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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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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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注册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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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获得融资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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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组织活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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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效介绍:包括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提供技术创新服务情况、组织融资对接情况、开展创业教育培训情况、举办创新创业活动情况、整合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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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项目典型案例介绍(重点介绍众创空间通过什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什么问题,不是简单介绍企业的发展情况,至少提供1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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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思路、目标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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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下一步的发展思路、目标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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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填报内容属实,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愿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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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门意见:
已审核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并实地核查,同意给予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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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运营资质相关文件
1-2.孵化场地情况表
1-3.孵化资金情况表
1-4.管理人员情况表
1-5.创业导师情况表
1-6.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情况汇总表
1-7.创业团队转化为企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1-1
运营资质相关文件
1、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众创空间正式运营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4、众创空间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条件及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附件1-2
孵化场地情况表
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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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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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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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情况(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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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创业团队及企业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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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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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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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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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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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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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附:1.自有产权证明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2.受托管理须提供受托管理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3.租赁需提供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附件1-3
孵化资金情况表
孵化资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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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规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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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形式(自建或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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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建机构(自建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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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附:孵化资金成立文件或合作建立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
附件1-4
众创空间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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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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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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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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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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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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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创业服务相关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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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创业导师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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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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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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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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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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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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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附:1.与导师签订的辅导协议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2.创业导师辅导企业相关图片、活动报道等材料(总数不超过10个)。
附件1-6
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情况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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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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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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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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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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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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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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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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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团队入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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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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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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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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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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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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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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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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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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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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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业企业入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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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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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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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附:1.所有创业团队、创业企业与众创空间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
2.所有入驻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要求加盖入驻企业公章(公章不可复印),并注明“该营业执照复印件仅用于市级众创空间申报”。
3.获得投融资的创业团队或企业须提供投融资协议及银行流水或工商变更截屏等可说明投融资发生的材料。
附件1-7
创业团队转化为企业情况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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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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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后创业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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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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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后企业是否在众创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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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附:1.创业团队与众创空间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
2.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当年创业团队转化为企业后,仍入驻在本众创空间内的,不作为该众创空间当年新入驻企业。
附件2
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1、总目录。
2、宿迁市级众创空间申请表
(1)基本信息表,签字、盖章、日期需填写规范、齐全。
(2)运营资质相关文件。包括: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众创空间正式运营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众创空间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条件及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3)孵化场地情况表。
(4)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受托管理的须提供受托管理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5)孵化资金情况表。
(6)孵化资金证明材料。需提供孵化资金成立文件或合作建立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
(7)众创空间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8)创业导师情况表。
(9)创业导师证明材料。需提供与导师签订的辅导协议或聘书等相关材料及创业导师辅导企业相关图片、活动报道等材料。
(10)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情况汇总表。
(11)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证明材料。需提供所有创业团队、创业企业与众创空间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所有入驻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入驻企业公章(公章不可复印),并注明“该营业执照复印件仅用于市级众创空间申报”;获得投融资的创业团队或企业须提供投融资协议、银行流水或工商变更截屏等可说明投融资发生的材料。
(12)创业团队转化为企业情况汇总表。
(13)创业团队转化为企业证明材料。需提供创业团队与众创空间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14)创新创业活动证明材料。需提供举办活动的通知、签到表、现场图片等材料。
3、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签字、盖章、日期,需填写规范、齐全。
附件3
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市级众创空间申报数据真实、准确,提供的申报资料规范、齐全,且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1. 取消评审资格;
2. 记入不良科技信用记录,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社会信用记录,接受相应处理;
3. 其它相关法律责任等。
运营机构法人(签字或盖章):
运营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按照相关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本次市级众创空间申报推荐工作,现承诺如下:
1. 本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市级众创空间申报资料完整齐全,且符合申报资格要求;
2. 本主管部门在推荐过程中,无违规推荐等失信行为;
3.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了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科技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2020年度申报市级众创空间推荐表
主管部门(盖章):
众创空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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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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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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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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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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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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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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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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