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2020年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意见(2017-2020年)》,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推进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省工信厅和市工信局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2020年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申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体类别和条件如下:

 

(一)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推荐。

 

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培育库。经各地充分组织动员,企业自愿申报,相关工信部门审核确认,进入全省千企升级万家企业培育库。往年已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也需申报入库。

 

(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申报企业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体申报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

 

2019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2)创新类。2017年(包括2017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

 

(三)2020年度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申报企业在宿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体申报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

 

2019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拥有1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列,或是与龙头大型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关系。

 

2.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或利税总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或是与龙头大型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关系;成立2年以上,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5%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5%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先进,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5%。

 

(2)创新类。2017年(包括2017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

 

(四)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

 

2017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进行申报复核,原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复核“专精特新产品”,原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复核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

 

2019年,原被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制造类)。

 

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复核通过的企业将被重新公告,不申报复核或复核不通过的企业的认定资质将不再有效。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

 

1、网上申报。企业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mejs.cn),点击飘窗“千企升级申报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逐一填报。所有企业都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后进行入库申报,并等待审核通过。入库申报通过完成后,企业可进入相应的子系统入口进行申报推荐和申报复核,并按“填报说明”和申报要求在平台上传完整材料。

 

新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需在“企业申报理由及优势”一栏注明申报省级或市级认定名称。同时申报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系统只需填报申请一次,并按市级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线下申报。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企业除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外,需同时报送1份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应保持一致。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工信部门对“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和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纸质材料认真审核把关。

 

申报“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的企业由县(区)工信部门审核,确认企业是否满足入库条件(标准条件可参考附件1,具体由各县(区)工信部门自行把握),于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往年已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由各县(区)工信部门通知申报,组织完成好相关信息填报审核工作。

 

“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的企业由各县(区)工信部门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在网上确认推荐企业,完成网上程序,并行文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2)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于10月3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2020年度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的企业由各县(区)工信部门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在网上确认推荐企业,完成网上程序,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推荐行文(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于11月6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复核”的企业由省工信厅直接审核。

 

(三)评审认定。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将按照规定条件,每年对千企升级入库企业动态调整一次;对推荐申报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市工信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公示。省工信厅将发文公告新认定和通过复核的企业(产品)名单,并发放证书和铜牌,有效期为3年。市工信局对通过市级认定的企业将发文公告,并优先安排参加学习培训、外出考察等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入库申报。组织企业申报入库是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提工作,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和认定都将从入库企业中遴选推荐,各地工信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组织好当地企业入库申报并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二)细分产品界定。填报的细分产品领域类别,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重点方向。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产品,以及属于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中的企业和产品的,省工信厅将予以优先推荐认定;属于我市千百亿级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和产品的,市工信局将予以优先推荐认定。参加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含宿迁市区域赛)的企业可申报省、市小巨人企业(创新类),予以优先认定。1家企业可同时申报省、市级认定,但只能选择申报一项新认定项目(申报复核的企业可再申报一项新认定项目)。

 

(四)证明材料。除小巨人企业(创新类)外,企业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者由国内外龙头企业出具的进入其供应链体系证明。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千企升级企业分类入库参考标准条件

 

2. 2020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3.2020年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附件.docx 

 

联系人:

 

1.政策咨询:

 

省级申报:省工信厅付春丽、史文剑 025-69652765,69652678

 

邮箱:WJ_SHI101@163.COM

 

省/市级申报:市工信局林婧 84338553

 

邮箱:sqzhxtc@163.com

 

2.申报流程咨询: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王金凤025-83673201

 

3.网络技术支持:孟林华 025-52686657,18652917911

 

4.技术咨询QQ群:685728733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