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工信发〔2020〕153号
关于组织2020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产业集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521”工程的实施意见》(宿发〔2018〕15号)、《市政府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8〕10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机电装备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宿政发〔2019〕23号)、《关于支持全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宿工信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以下简称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0年度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分为“521”工程项目、产业发展项目、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三类。其中,“521”工程重点支持兼并重组、技术改造、股改上市、科技成果转化、规模发展5大类项目;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机电装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家居制造、新材料、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7大类千百亿级产业培育项目;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企业“上云”、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创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5大类项目。详细内容见《2020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宿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组织申报事项
(一)严格项目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照《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已经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扶持。
(二)属地化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将申请报告所有内容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册),报所在县(区)工信部门。县(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并附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同时报送电子档)。汇总表须通过“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下载后加盖公章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汇总行文报送(市直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市工信局,越级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同步开展线上申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统一在“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子平台—“专项资金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线上申报内容与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一致(申报材料认定以平台为准)。免申报项目由各县区工信部门统一在平台填报并列入项目汇总表,未列入汇总表的项目不予奖励。
(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fa.suqian.gov.cn:8080/;申报用户须进行平台注册;用户可加入QQ群:327223476咨询平台操作事宜)
(四)申报受理时间。首批授牌奖励类免申报项目线上和线下行文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其余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对各县区申报项目进行公示。相关附件下载网址为:http://jmw.suqian.gov.cn。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目录(带页码);
2、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3、项目申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顺序装订。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及《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科学公正地组织开展本地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确保申报资料符合申报要求。
(二)明确审核责任。各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加强申报项目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的初审责任,工信部门负责项目实质性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形式性审核。
(三)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本次项目申报资格,并按照《宿迁市在财政资金使用领域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管理办法》(宿财规〔2017〕1号)、《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宿经信发〔2018〕16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认定失信行为等级,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四)加强绩效评价。“521”工程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类项目、千百亿级产业投入类项目均须在申报表中写明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拨付后,各县区财政部门、工信部门按照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对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联系人
市工信局: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市财政局:84363093,qiye415@126.com
附件: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8日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印发